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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核定之計畫主持人、協同主持人及兼任助理每月支領基準,如因特殊原因或業務需要,可否於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?

經教育部核定之計畫主持人、協同主持人及兼任助理每月支給基準,不論是否已達支給基準之上限,除經專案報請教育部同意者外,不得於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。(教育部查核案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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